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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房屋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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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的房屋

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是指,建成的小区没有按照之前的规划施工,有所改动。举个例子,开发商在整体规划中,小区配套设施有幼儿园、居委会、学校、配电用房等,但在实际开发中,出于费用的考虑,开发商擅自改变规划,幼儿园等都未落实,出现这种情况无法取得“大产证”。开发商不能取得“大产证”,购房者就不能办理“小产证”即不动产权证。

2.房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

房子验收不合格主要包括,房屋质量检验不合格、消防环保部门验收不合格、开发商存在违建行为、开发商资质或五证两书不齐全等。这类房产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。

3.开发商将工程抵押给了银行

开发商如果在房产建造过程中出现资金困难的情况,可能会将现有工程抵押给银行进行贷款,以保证工程继续实施,房屋建造完成后如果开发商想出手该房产,一定先到银行处解除抵押。如果购房者买了未解押的房子,就有被银行收回的风险。

4.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

经济适用房是出资建设的社会保障性住房,其本质是为了扶持贫困人群,所以按照相关规定,经济适用房要入市满5年之后才能进行交易,在此之前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,如果购房者要买这类房产一定确定好其是否已经入市满五年。除此之外,回迁房也需要入市满5年才能交易。

5.集体土地开发的小产权房

小产权房就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子,土地没有支付任何费用也没有经过正常渠道出让的房产,由于国家没有为其下发土地使用证,也未进入房管局进行合同备案,这种房产是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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